內蒙古包頭危險廢物處置中心是國務院統一規劃,國家發改委、環保部批準建設的第一批危險廢物處置項目,其中污水處理系統施行生產廢水、生活污水、醫療沖洗廢水分流但統一進行處理的原則進行處理。該系統設計日處理量為Q=175 m3/d。處理出水水質達到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一級標準。
該項目中重金屬工業污水處理系統在經濟、技術、可操作性等方面具有明顯的優點,主要表現為出水水質穩定、重金屬去除效率高、處理工藝流程簡單、工程建設投資、運行費用較低,以及對水質、水量變化的強適應性。